宜春市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
政府信息公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8〕22號)文件精神,推動我市社會公益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準確把握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特點和規律,堅持依法依規、突出重點、高效便民、問題導向和“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著力推進脫貧攻堅、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力爭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實現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信息公開全覆蓋,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顯著提高,社會公益事業透明度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形成全社會關心公益、支持公益、參與公益的濃厚氛圍。
二、工作任務
1. 加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與規劃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規劃及扶貧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實施期限、預期目標、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其責任人、舉報電話、檢查驗收結果等信息;向特定區域特定群體公開扶貧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建檔立卡貧困戶識別退出標準及貧困識別、貧困退出情況,幫扶責任人及幫扶成效等信息。進一步健全完善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基礎框架標準目錄體系和信息錄入規范標準,實現扶貧領域公開信息可檢索、可核查、可利用,為社會各界參與脫貧攻堅事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責任單位:市扶貧和移民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 深入推進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領域信息公開。重點圍繞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事項,在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全面公開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 主動向社會公開教育領域的有關信息。重點做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開。緊扣利益關系直接、現實矛盾突出的事項,重點公開教育相關政策、發展規劃、經費投入和使用、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情況等信息。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工作進展情況的公開,推動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質量、招生范圍和收費等信息公開。(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 扎實做好基本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布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全市免疫規劃接種有關政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等信息。針對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點人群和農村、工礦企業等重點區域,開展好“健康中國行”等活動。及時公開疾病應急救助、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督促醫院結算窗口公示“一站式”即時結報、先診療后付費等政策。提高信息化技術在衛生監督中的應用,為及時預警和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依據。及時公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等信息,繼續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公開工作,完善推廣企業“黑名單”制度。(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 切實做好社會廣泛關注的環境保護領域信息公開。按月公開市、縣(含“三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按季度公布各縣(市、區)地表水水質情況,按月公開中心城市和縣級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及時公開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全市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實行受理公示、審批公示和批后公告“三公開”制度。建立全市統一的污染源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對全市污染源監測信息進行統一發布。及時公開環境保護執法過程中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環境強制決定書、環境信訪投訴辦理結果等信息。統籌做好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工作。公開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及實施效果。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 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預警預報和處置救援等信息。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次生災害預警防范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及時發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建立救災款物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救助、捐贈款物來源、數量、種類及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及時發布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相關信息。(責任單位: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7. 著力抓好公共文化體育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公共文化體育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的目錄、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1. 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權限,梳理細化本地、本部門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應當公開的事項,主動、全面、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并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完善相應的領導體制和協調機制。切實增強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結合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做好統籌謀劃,形成常態化機制,務求取得實效。
2. 完善公開方式。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政務服務平臺的優勢,集中發布相關政府信息,歸集展示公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發布的相關信息,便于公眾查詢利用。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要結合當前我市大數據平臺建設,穩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為部門間核對和社會開發利用提供條件。
3. 加強解讀引導。要高度重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策的解讀和引導工作。重大政策發布要參照“五類”政策信息公開解讀模板同步公開解讀信息,必要時通過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后續工作等,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要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把握好政策解讀的力度和節奏,確保不失聲、不缺位。認真辦理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申請,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
4. 強化考核評估。市政府辦公室將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對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年度考核范圍。各縣(市、區)政府要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加大督促落實力度。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所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公開評估結果。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建立社會監督員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5. 強化監督問責。要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的公開內容、公開渠道和公開時效等。每年要將本地本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室,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力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